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3万元。在城区就业的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年收入为5万元。此次调整后,十堰城区家庭申请公租房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放宽至2.62万元。在城区就业的外来人员申请人年收入放宽至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