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就明确电网对于光伏电力的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创 | 2022-12-06 21:19:53 |浏览:1.6万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就明确电网对于光伏电力的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