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硝酸钠(NaNO₂)是一种强氧化剂,进入血液后与血红蛋白结合,导致组织缺氧,使人体出现青紫而中毒。

亚硝酸钠的外观与食盐极为相似,容易被误用。

亚硝酸钠与食物中天然含有的胺类物质反应,生成具有强致癌性的亚硝胺,亚硝胺是最重要的化学致癌物之一,是四大食品污染物之一(另三种分别是:苯并芘、丙烯酰胺、黄曲霉素)。

为什么会在某些标准中看到亚硝酸钠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在另一些规定中又看到亚硝酸钠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呢

食品加工中是否能使用某种添加物,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很多种,而且可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的来源以及法律效力,并明确该如果操作、按什么标准操作。

国家标准。

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方法及计量要求的就是《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这是强制标准,非推荐性标准,它规定亚硝酸铵可以在腌、腊、酱、卤、熏、烧、烤、炸、火腿、肉灌肠、发酵肉等肉制品中添加使用,但最高用量≤0.5g/kg,最高残留量≤0.03g/kg。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标准规定的是“底限”,是一个不会引发人体不良反应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