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是特殊年代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的重要力量,在当年医疗条件十分有限,医护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他们中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不得不离开卫生事业后,生活却陷入贫困。广东省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按照以下标准分别补助:工作年限超过30年(含)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在20-30年(不含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在10-20年(不含2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低于10年的,各市参照省财政的补助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