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场通用,抵现3元,特价商品除外。每次消费限用1张。

二、

1、本券结账前请出示。

2、本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

3、本券只限在注明日期内有效。

三、

1、代金券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三十天内有效,逾期作废

2、使用时有消费金额限制,20元代金券,一次性消费满100元可用40元代金券,一次性消费满200元可用,50元代金券,一次性消费满300元可用。

3、此券不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参与积分(正常缴费部分可积分),此券金额不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