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公布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一、待遇计发基数
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588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2020广西养老金计发
例:张三
退休年龄:60岁
退休时间:2020年
缴费年限:15年
缴费工资:5000元
基础养老金
=(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x缴费年限x1%=(5889+5000x1)÷2x15x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5000x8%x15x12÷139
(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8%,60岁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