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转诊/备案的

1.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

2.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二)现金报销

没有转诊或者备案的参保人如果住院所在城市为深圳医保异地就医省外现金报销受理城市(比如武汉),可以直接到该城市的现金报销受理点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