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的规定:
(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5)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6)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复制。
原创 | 2023-01-01 13:05:49 |浏览:1.6万
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的规定:
(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5)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6)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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