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里是不允许私自开路建设牌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乡建设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性质是村民集体所有制,农户承包集体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并在本村民组享有一户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农户如果需要建设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要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经集体研究,若审核通过后,填写申请表向所在乡镇、县市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呈报,若审核通过:,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但私自开路和设牌坊没有任何建设依据,是不会获得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