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叫做“潜火队”、“火隅”,列入军队编制。据《东京梦华录》“防火”条记载,汴梁城内的街巷,每隔三百步设一所“军巡铺屋”,每所铺屋置“铺兵”五人,负责“夜间巡警”。

又在城中高处修建“望火楼”,“楼上有人瞭望”,楼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还有“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等消防设备。

一发现哪处起火,马上驰报,潜火兵即刻出动,“汲水扑灭,不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