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劳动权,低温津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的",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