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建,要求区域内的中小学由1所优质学校与对应学段的几所(小学2到3所,初中学校视情况而定)相对薄弱学校,捆绑形成一个“联合体”。每个“联合体”三年为一周期,三年后学校重新捆绑组合,实现优质学校二次辐射。

每个“联合体”之间要相对均衡。“联合体”内部采取学校轮流牵头或确定一所学校牵头,其他学校分工承担责任的方式,确保每年有一所学校承担组织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的责任。农村小学要在学区建设基础上,组建“联合体”,初中“联合体”可打破学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