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规定
1、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
(1)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
(2)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3)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证券公司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
3、拒绝提供、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投资者保护机构有哪些
投资者保护机构新证券法上的定义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一般指位于北京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与位于上海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