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市退休待遇明细表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

重复累加享受:1、高龄退休人员。(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