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置诸州通判意思是:开始在各州设置通判这个官职。

“通判”,是宋朝州府里的主要官员之一,按照官方的记载:“通判”就是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同时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一般来说,通判就是为了协助知州、知府工作而专门设立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