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上面的子女信息,据实填写,如果有就填,如果没有就不用填。在申请办理准生证时,因为之前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小孩,对于一婚夫妻来说,这个肯定是不会有问题的,因为还没有小孩子,所以这里的子女信息写无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再婚夫妻来说,特别是一方是再婚一方是初婚的情况下,再婚的那一方之前有小孩,但是没有判给自己,这个也是要备注到申请材料里面的。所以,就根据实际的情况填写即可。

准生证子女信息怎么填

准生证如果是第一胎的话,子女信息可以不填的。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