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一是父母房产、父或母、孩子的户籍均在学区内

二是相关学区学校转入年段尚有学位空余。 如果满足第一个条件,可以在寒暑假期内随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及转学申请向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提出转学申请,到时根据学额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转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