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一般是规划部门的说法,类别编号为A6,描述是“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原国标分类中社会福利院等归入“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为了体现政府对社会福利的保障职能,本标准将其单列为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