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如下:

在石家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侵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的活动。未经特别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石家庄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慢小”航空器及无人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