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需要等到12月

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应备案确定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的配偶、父母、子女信息。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