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变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

司法变卖的标的物并非执行机关所有财产,而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正因如此,多数情况下执行债权人处于纯粹受益人地位,不关心或不参与执行拍卖程序,执行债务人因其被执行人的地位更是不愿积极参与执行,均对执行程序参与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