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农场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

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

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

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

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然后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

一业为主,只经营1到2种产业,精通技术才能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最后是农场主是农民身份。只有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家庭农场。

大连市申请家庭农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或者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2、劳动力以本家庭成员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

一般情况下,申请注册家庭农场,是由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