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厅是中国地方党政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对口。政府机构监督相关政府部门设立的机构,其用途是为了更好建设公平、和谐的社会。

一般地,在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设有监察厅,直辖市则设监察局(以下统称“监察厅”)。监察厅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省纪委与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