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马上断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当用电方逾期未交付电费,即欠费时,供电企业不能立即停止供电,而要等到用电方拖欠电费30日以后,才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