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党建工作计划。
(2)把物业创建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完成的期限,并定期进行检查。
(3)指导部门建立创建的组织机构,督促部门制定创建规划,开展创建活动。
(4)经常组织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创建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5)开展与兄弟单位的共建、联建活动,支持本店所在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6)接受社会和宾客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向上级单位申报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接受上级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8)负责文明部室、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的评选、命名、表彰工作。
(9)负责起草创建规划、文件及活动安排,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10)负责对各部门创建活动的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