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陕西省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相对应的抄表时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为一个周期。

居民用户因新报装用电、改变用电类别、过户、更换表计等原因发生用电变更,在同一执行周期内实际用电月份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执行相应的分档电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