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故需要办理停业登记的,应事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到办税服务厅 税务登记 窗口办理停业登记手续。
办理停业登记所需的资料
(1)停业注册申请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业整顿的批复。
(3)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款交款书。
(4)在地方税务局领购所有发票、发票缴销单和发票领购簿。
(5)《税务注册登记证》正、副本。
(6)单位公章。
(7)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理停业税务登记需填写的表格
(1)《地方税务局暂停审批表》一式三份。
(2)地方税务局发票缴销单一式两份
停业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续期手续。
三、公司停业的申请流程
经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期内,纳税人应当向税务登记行政机关申请领取并填写《暂停营业资格登记表》。
1、纳税人凭填好的《营业终了登记表》,在发票管理、收缴、检查阶段,应履行以下手续:
(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办理发票封存事宜。
(2)有案件正在调查的,到检察科办理结案事宜。
(3)办理清税证明。
2、将签字的《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纳税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停业。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停业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