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有临时工不占用执法队编制,从事辅助执法等事务。机构改革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属于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序列。实行局队合一领导体制,局长兼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执法队人员数量有明确编制,不在编制内的临时人员只能从事辅助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