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

①.个人未缴费的,80元/人、月

②.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人、月

③.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人、月。

2、纳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本办法实施前未参保的失地农民,男现已年满60周岁,女现已年满55周岁的,由政府从本办法实行起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