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