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2、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原创 | 2022-11-26 01:31:38 |浏览:1.6万
1、 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2、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