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国家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前,职工个人档案记载的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政策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号)第九章第三十二条“在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之前,职工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广西视同缴费年限是哪年

2014年10月1日起是我国社保改革开始,那么广西视同缴费年限是哪年呢,广西也和全国一样,凡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保缴费都是视为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是2014年10月1日止。这以后就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