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成或者腌制牛排属于菜肴制品,执行标准: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本标准适用于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调制加工后,采用速冻工艺,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的包装调制食品。
2、
原切牛排执行标准: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适用于鲜(冻)畜、禽产品。
原创 | 2022-11-25 09:05:51 |浏览: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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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或者腌制牛排属于菜肴制品,执行标准: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本标准适用于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经调制加工后,采用速冻工艺,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的包装调制食品。
2、
原切牛排执行标准: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适用于鲜(冻)畜、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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