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量摩托车普通摩托车一样,强制报废都是13年。
摩托车报废标准如下:
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2、正三轮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里程达到12万千米的
3、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5、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大排量摩托车使用年限新规定
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但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需要报废。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