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适用的场所有:
1、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等)应选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超过0.1秒的漏电保护器。
2、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I类或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个。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3、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进行作业,应选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超过0.1秒的漏电保护器。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一般场所应选用几类电动工具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则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