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官建议原告上诉应该是告知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告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享有上诉权,而一审法官此时有责任告知原告可以上诉,同时,在一审判决书也会注明上诉的期限和方式。因此,一审法官建议原告上诉是正常的履职行为,一般不存在其他什么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