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从事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代码(身份证)、申请理由
2、采砂船船名、船号、船主姓名(名称)、采砂船舶和船员证书
3、开采性质、种类、地点和范围(附具范围图和控制点坐标)、时限、深度、开采量、采砂设备类型、采砂技术人员情况、作业方式、施工方案、弃料处理方式
4、采砂申请有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二、审核水务局收到采砂申请后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的,在收到采砂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采砂单位或者个人补正的全部内容:1.采砂申请书不全或者填注不明的2.无相关材料或者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山上沙石采矿证办理流程
一、书面申请
1 、砂石场所属地土地承包人意见
2 、砂石场所在村民小组意见
3 、砂石场所在村委意见 (加盖公章)
4 、砂石场所在乡镇国土所临时用地意见 ( 加盖公章 )
5 、砂石场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 加盖公章 )
二、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1 、县工商意见 (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2 、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3 、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
4 、县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平安条件审查意见
5 、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三、审查合格
四、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