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的职业年金由省一级社保局发放。

职业年金全部归集到省社保局统一运营管理和支付。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工资的8%,职工缴纳个人缴费工资的4%,形成了职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待遇由省级社保部门委托金融机构统一发放是国家政策要求,在调整发放方式的初期,如果没能及时领取到职业年金,请不要着急,可通过单位或者本人与同级社保部门联系,社保部门会及时帮您核实处理。确属发放不成功的,省级社保部门会及时协调金融机构进行二次发放。若两次发放仍不成功的,将并入下期发放,直至发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