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药管理股。

二、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予以备案,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 三、资料不全,不符合备案要求,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