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事业单位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而设立的全额拨款的,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管理和保障的单位。如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投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金融时报》社、《财新》杂志社。这些机构有的掌管金融政策,有的服务管理特定行业领域,是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履行特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