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津法规发文字号,由代字和文号组成,代字是一串代表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文种(职能)简称的汉字,文号是年度流水数字。

从法律法规的规矩看,代字的一般组成规律是:先是大行政区简称,再是单位属性简称,而后是小行政区简称,再后是部门简称,最后是文种(或上下行文等职能区别)的简称文号一般是年度加括号,再加发文流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