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构基本元件按其受力特点仍分成梁、板、柱、拱、壳与索(拉杆)六大类。

这些基本元件可以单独作为结构使用,在多数情况下常组合成多种多样的结构类型使用。

工程结构按其构成的形式可分为实体结构与组合结构两大类。坝、桥墩、基础等通常为实体,称为实体结构。房屋、桥梁、码头等通常由若干个元件连接组成,称为组合结构。连接组成的节点如只能承受拉力、压力的,称为铰接如同时能承受弯矩等其他力的,称为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