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台湾要办两个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2、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建议出行前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符合异地办理通行证条件者建议提前25个工作日办理)。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办理好通行证请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申请人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