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会计账簿页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l)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2)账页上应附“经办人员一览表”。

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公章。

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