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新规如下:
1、购买一手、二手房
2、买公有住宅楼房
3、办按揭贷款
4、一次性付款买房:职工一次性买房后可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等提取足额公积金
5、无房户支付房租
6、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的
7、退休后,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江苏公积金提取新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