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GMP/GSP认证。
2、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承担责任。
3、规定从事药品研制,应当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保障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4、专设一章,明确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5、要求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
6、要求建立药物警戒制度。
原创 | 2023-02-27 15:37:36 |浏览:1.6万
1、取消GMP/GSP认证。
2、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承担责任。
3、规定从事药品研制,应当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保障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4、专设一章,明确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5、要求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
6、要求建立药物警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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