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附件“是指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但如果带有附件,由于它是对正文内容起着重要说明、补充或者引证参考的功能,因此又往往显得十分必要,是加强公文内容的理解以及贯彻执行环节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因此在实际拟制过程中必须注意讲究规范,确保不出现不应有的差错。

关于公文附件的问题

公文附件一般附在文件的最后。比如转发上级文件性质的通知,一般在文件正文处提出相关要求,在文件结尾处要将上级文件附在后面。

另外,如请示、报告之类的上行文,为了使文件自身的论据、依据更加充分,也可以将相关的调查报告或上级文件附在后面,以便于上级领导能够掌握全面情况,更加一目了然,准确、快速做出正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