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1月9日开始实施

2、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项目经理,不得从事项目管理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项目经理到岗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项目经理个人不得承担工程业务,不得承担超越其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的管理

6、实施加锁制度,锁定状态主要有:投标入围加锁、中标加锁、暂停投标资格加锁、注册建造师证书到期加锁等,处于锁定状态的项目经理不得开展相应的投标活动

7、施工企业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建设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经济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