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方面
决策机关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未答复听证申请,造成不良影响听证机关在公告听证事项、遴选听证代表、主持听证会议、撰写听证报告和办理听证事项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听证报告严重失实的决策机关或决策发言人不出席或不派员出席听证会,或者在听证会上作不实陈述,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错误资料等。
2、重要事项公示制度方面
县级及其以上行政机关,对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务员录用、职称评定、重要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事项,在实施前是否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采纳合理部分。如果该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虚假,或不采纳群众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方面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等。
4、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方面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要通过"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府网站、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信函和来访等方式,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
首问首办等四项制度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问责制四项制度: 1、首问首办责任制:
(1)服务对象来人、来电、来信或者咨询、办理业务, 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及时办理 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首问 首办责任人,是指责任单位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事的第一 位工作人员。
(2)首问首办应当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履职,廉洁高效,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