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退货、换货或修理。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换货或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俢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